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济宁:农户在乡镇财政所领补贴,已购车需补办标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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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09-04-29 来源:齐鲁晚报 日前,《济宁市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》正式敲定,记者从济宁市财政局了解到,凡购买符合补贴条件车辆的农民,已可以到其所在地乡镇财政所申请补贴。来自济宁汽车销售市场的反映,汽车下乡政策的落地使得微型客车及轻型载货车的销量大增,农民的购买欲望得以增强。 昌河汽车销售门店前购车者正了解符合汽车下乡政策的汽车产品。 一位正打算选购小排量客车的农民给记者算了一笔账,光车购税优惠就可以省2000元钱,如果按照“汽车下乡”10%左右的补贴还能省3000多元。这样算下来,买一辆3万多元的新车,花2万多元就够了。 张先生在金乡县化雨乡开了一家农资产品门市部,,现在补贴政策下来后,同样花2万多元,基本型可“升级”到舒适型了。 很多打算将自家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后换购轻型载货车的农户,也纷纷表示欢迎。 “原来的三轮汽车都骑了好几年了,经常出毛病,通过汽车下乡的政策,旧车报废能拿到2000多元的补贴,购新车还能拿到3000多元的补贴。”农户陈先生对记者说。 车商:加大库存保需求 28日上午,记者走访了济宁的部分汽车销售商,昌河、长安等多家汽车经销商都认为,在经济危机的影响下,“汽车下乡”政策打开了广阔的农村市场,孕育了巨大的车市商机。 昌河汽车销售店的夏经理告诉记者,自从国家公布有关汽车下乡的政策以来,今年国家先后又取消了养路费、下调小排量汽车的购置税,农民购买微型客车及轻型载货车的热情被充分激发。据统计,该品牌汽车3月份销量为50辆左右,4月份截止到当日,汽车销量已达到90余辆。 “受政策拉动,现在厂家的货源都十分紧张,我们现在都是提前到月初订货,使店内库存在100辆左右,以保证农民购车。”夏经理说。 购车最高可补5000元 “目前,购买补贴车辆的农户已经可以到所在乡镇财政所申报补贴,前提是带齐相关手续和证明。”济宁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的相关负责人表示,享受补贴的车型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《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》列明的、符合上述条件且经过国家强制性认证的轻型载货车、微型客车。 农民: 只等升级"座驾" 据介绍,汽车下乡补贴时间限定在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,补贴情况主要分为两种:一种是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轻型载货车的农民,每户限补贴一辆,且报废车辆车主与新购车辆车主为同一农民。另一种是购买1.3升及以下排量微型客车的农民,每户限补贴一辆。 补贴标准为,对于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轻型载货车的,按换购轻型载货车销售价格的10%给予补贴,单价5万元以上的,实行定额补贴,每辆补贴5000元。同时,对报废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实行定额补贴。报废三轮汽车每辆给予补贴2000元,报废低速货车每辆给予补贴3000元。对购买微型客车,按销售价格的10%给予补贴,单价5万元以上的,实行定额补贴,每辆补贴5000元。 目前,济宁按照“一县一点”原则,在各县市设立了11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网点,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一步完善了注册登记手续,并对集中办理注册登记5辆以上的乡镇,实行上门服务。同时,财政部门将与工商、质监部门联合,确定下乡产品销售商,明确产品销售商责任和工作流程,对销售不在汽车下乡产品范围内的商业组织,如有汽车下乡产品广告宣传,将坚决制止,防止误导农民消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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