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北襄樊:补贴款乡镇财政先行垫付

    在销售网络搭建方面,从2003年开始,上汽通用五菱就有计划地向二三线市场推进。每年年初都制定新增网络规划,选择一些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设经销店……
     上汽通用五菱专为“汽车下乡”推出“惠民行动计划”,3月1日起已在全国迅速铺开。“惠民行动计划”是产品、服务、政策咨询在内的服务全面下乡……
    为配合 “汽车下乡”活动,上汽通用五菱同步开展服务下乡,通过加强县乡服务网点建设、提高售后服务水平、提升服务质量等系列措施为广大农村用户提供方……

时间:2009-05-12     来源:襄阳城

        昨日,记者从襄樊市财政局获悉,购买汽车下乡产品的农民朋友即将获得补贴款,最多可以获得5000元补贴。
     
        国家“汽车下乡”补贴细则于3月中旬正式出台,襄樊市已于本月起接受农民购买汽车下乡商品的财政补贴申请。但由于上级补贴款尚未拨付到位,襄樊市财政局决定,由乡(镇)财政部门采用先垫付“汽车下乡”补贴款,以方便农民朋友尽快领取财政补贴。截至昨日,共有140多台汽车申请补贴。

     根据补贴细则规定,农民报废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并换购轻型货车及购微型客车的,按销售价10%给予补贴,单价5万元以上的,每辆定补5000元;购买摩托车按销售价13%给予补贴,单价5000元以上的,定补650元。

  申请“汽车下乡”补贴,需持本人身份证、户口本、机动车出厂合格证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、机动车行驶证和储蓄账户,到乡(镇)财政部门填写《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申请报表》。此外,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轻型载货车的,还须携带机动车注销证明、机动车回收证明。